

| 项目名称 | 四川省兴文县范家沟煤矿持有的折算后9万 吨/年煤炭产能指标 |
|---|---|
| 项目编号 | 202561 |
| 项目类型 | 资产转让 |
| 资产转让 | 单价138元/吨 |
| 资产转让是否含税 | 是 |
| 披露起始日期 | 2025-12-03 |
| 披露截止日期 | 2025-12-03 |
| 指标类型 | 折算后煤炭产能指标 |
|---|---|
| 数量 | 9 |
| 资产描述 | 四川省兴文县范家沟煤矿合法持有的折算后9万吨产能指标 |
| 标的所在地 | 四川省 |
| 抵押、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| 无 |
| 基本情况 | |
|---|---|
| 转让方名称 | 四川省兴文县范家沟煤矿 |
| 经济类型 | 非国有企业 |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|
| 国资监管机构 | 无 |
| 批准单位名称 | 四川省兴文县范家沟煤矿 |
| 批准文件名称 | 股东会决定 |
|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| 股东会决定 |
| 价款支付方式 | 一次性支付,具体以转、受让双方签订的《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合同》为准 |
|---|---|
|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| 1、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绿色交 易中心指定账户。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,则项 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;若挂牌期间有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 向受让方,则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。 2、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 关材料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,缴纳服务费,最终受让方需按照公 告要求及签署的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。 3、意向受让方须自查本次转让的指标的合法性、有效性,自行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产能指标管理部门的置换规定并判断项目 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。请慎重决定购买行为,意向购买方 一旦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出让公告内容,竞价 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让公告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。 4、意向受让方承诺符合受让条件,在指标交易过程中,严格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指标交易的相关规定。 5、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,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 知晓以下事项: 1)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,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 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,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、法律状态、存在的 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。 2)转、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移交,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; 3)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,转让方仅退 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,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; 4)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,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,并依据该 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; 5)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,如 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,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。 6、意向受让方需前往山西绿色交易中心平台,下载并填报意向 受让相关资料,按指引付款,未按要求填报资料或付款,造成报名 失败、竞价资格丧失的,山西绿色交易中心概不负责。 7、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,退回后补正期限不 足一个工作日的,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,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 制,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,视为放弃受让资格。 8、山西绿色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,不承担 瑕疵担保责任。 |
| 受让方资格条件 |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煤矿企业。 |
|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| 否 |
| 其他披露的内容 | 1.该标的为四川省兴文县范家沟煤矿持有的15万吨原始指标, 已享有中央奖补金,根据相关政策可折算至9万吨/年折算产能指 标,(具体放大比例以省级主管部门认定文件为准) 2.采矿证有效期自2012年09月11日2022年09月11日。 3.项目可进行拆分购买。 |
| 是否设置保留价 | 否 | 保证金设定 |
| 保证金金额(万元) | 45 |
| 交纳方式 | 银行转账,按要求交纳 |
| 交纳时间 |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(以到账时间为准) |
|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| 1、保证事项: 若非转让方原因,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时,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转受双 方应向山西绿色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, 剩余部分转让方有权扣除作为补偿,保证金不 足以补偿的,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。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 交受让申请、竞价、签约和履约的担保: (1)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 让申请时; (2)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, 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时; (3)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 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、交易合同或 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 易服务费时; (4)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 的相关书面承诺时; (5)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 造情形时; (6)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时; (7)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 的其他情况时。 2、处置方法: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,其交 纳的保证金(不计息)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; 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 情形,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 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。 |
| 信息披露公告期 | 1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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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息发布期满后,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|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,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,最多延 【 2】个周期 |
| 竞价方式 | 网络竞价(集中报价):☑多次报价-加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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